中宏网内蒙古2月9日电 2022年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乌海市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规格推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抓执行司法改革、助企纾困解难、服务实体经济三个关键,为持续优化乌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打造乌海法院综合执行工作四项新“模式”,开辟执行改革新赛道
乌海市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于2021年8月16日试点开展综合执行工作。通过集中办理基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原执行法院集中力量解决旧存案件“双管齐下”的方式,执行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优化执行分段结构,推行独具乌海特色的“大中心+小团队”模式。成立执行指挥中心事务团队、财产处置团队、快执团队、普执团队,统管细分执行案件,紧盯流程节点,做到了简案快执、繁案精办。截至2022年,受理执行案件2565件,结案2404件,结案率93.61%,执行案件平均用时59天,较全自治区法院平均水平缩短31天。
打破一人包案到底,建立“司法拍卖+网拍辅助”模式。引进四家社会优质拍辅机构,专人负责引导看样、接受咨询、协助缴纳尾款等“一条龙”服务。创新运用VR技术展示拍卖标的物,优化了竞买体验,极大缩短财产变现周期。截至2022年12月,上拍标的物315件,成交总额3180.64万元,标的物成交率58.88%,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59.92万元。
以方便当事人为宗旨,首创市域法院执行案件跨区域立案模式。率先在全区法院设置执行案件查询和执行首问接待岗,制作的首问接待笔录制定了7大项36小项初次接待询问内容,此项工作在全国法院系首创,为当事人更好表达诉求提供便利。截至2022年12月,接待来访当事人4431人次,接听来访电话4169人次。
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创新运用执行悬赏令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模式。开展“保障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助推更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活动中,执结涉企案件132件,执行到位288.74万元。创新运用执行悬赏令和律师调查令的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提升了案件执行到位率。
深化完善“五项机制”,精准优化对企服务
与多部门联合建立助企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惠企工作。与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制定《关于构建“惠企”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法院+工商联”沟通协调机制,依托全市商会会长群搭建线上普法宣传平台,已发送普法宣传信息115条。中院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调研14次,办理企业意见建议40件。
开辟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通道,提升对企服务效率。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绿色服务窗口”,对涉企纠纷案件坚持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立案审核时,对涉企案件加盖“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标识,确保快调、快立、快送、快审、快执。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涉企绿色通道收立民商事案件3780件。
完善网上交、退费运行机制,便民惠企渠道更加畅通。全市法院均已实现网上预交诉讼费和网上申请退费功能。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企业,按照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缓减诉讼费,不以未交费为由直接按依法撤诉处理,切实确保困难企业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渠道畅通。过去一年为企业缓减民商事案件诉讼费38.4万元。
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化解纠纷力度。积极推进涉企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协调市总工会、市场监管等部门,搭建行业调解平台,开展涉企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对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依法免收诉讼费用,较降低企业解纷成本。2022年,全市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3552件,成功率84.23%。
全面完善涉企案件速裁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民商事速裁合议庭或速裁团队作用,推动调裁有序衔接,推进自动履行,提升审执质效。如市中院受理的某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投资有限公司因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经速裁法官释法明理居中调解,成功促使两方企业就赔付金额、给付方式、停止侵权等事宜达成一致意向,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1天,大大节约了企业诉讼时间成本。
“六项突破”为企业快速出清提供保障,护航实体经济稳定发展
工作模式有突破,破产案件审理质量有保障。成立了全市法院破产审判领导小组和破产审判专班,印发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办法》等9个制度文件,为破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办理平台有突破,远程信息共享有保障。与淘宝公司签约引入破产审理云平台,实现了债权人、管理人、办案法官“一网办公”和信息共享。2022年乌海地区召开3次网络债权人会议,进行破产财产网络拍卖2次,财产整体溢价率为19.4%,通过破产网络拍卖向债权人发放资金600万元。
审理方法有突破,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有保障。建立了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乌海中院受理海昌公司破产案件,实际应用破产简易程序审理,在6个月内审结,改变了“僵尸企业”长期拖而不决的状况。
管理人考核制度有突破,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有保障。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管理规定(试行)》,对管理人进行动态考核,为确定分级管理提供依据。
府院联动有突破,部门协作助力破产企业退出市场有保障。在原有府院联动机制基础上,与乌海市税务局、自然资源局、银保监会等4家单位制定联动制度,为破产企业信息查询、登记注销、信贷支持、信用恢复等方面提供了操作指引。
筹集破产案件援助基金工作有突破,破产程序启动有保障。乌海中院通过向政府申请破产案件援助基金,有产可破企业破产管理人自愿缴纳等方式筹集援助资金200万元,并已实际应用,有效解决了“无产可破”企业破产程序启动难的问题。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让民营企业感受到乌海法院工作的力度、速度、精度的同时,更让企业家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新的一年,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为建立聚商气拢人气的良好营商环境积极贡献法治力量。(高瑜、李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