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后,市能源局紧紧围绕“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扎实推进便民利企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市能源局优化审批流程,对能源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备案类项目全流程理论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率为40%;遵循“一事项一标准、一事项一规范”的原则,逐项对首批纳入集中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办事要件、填报例表、规格数量等进行了规范化梳理与优化。
市能源局积极与三区、煤矿企业对接,依法依规做好全市煤矿建设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优化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对审批要件齐全、符合相关政策的立即办理,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一次性告知;对于设计能力120万吨/年以上井工矿、300万吨/年以上露天矿(含一并核准配套建设的选煤厂)项目的初步设计,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在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方面,市能源局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性召开能源项目调度会,现场协调、沟通、解决各类突出问题和困难。
为避免企业因新政策解读和决策滞后错失发展机遇,市能源局及时为企业进行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政策解读,引导企业适应新形势,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前谋划新能源项目,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市能源局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办事存在的困难问题,重点对蓝益垃圾发电、乌海电业局、大唐光伏、个人光伏等备案项目办理程序进行优化。(赵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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