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按照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通辽市发改委通过该市主要媒体作出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后,市发改委严格按照承诺的事项开展各项工作:
一、开展重大项目服务。建立“项目管家+企业联系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1+1+N”服务模式。对我市投资支撑作用大的重大项目实行“三级”包联制度,营造全市大抓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氛围。将“督导”变“辅导”,赴各旗县市区辅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能耗双控、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专项债资金争取等重点工作,为各地稳投资工作提出思路和措施。将“等项目”变“追项目”,开展重点项目前期手续线上辅导集中办理,会同市直各部门采取“多对一”对各地前期手续办理、争取上级资金、能耗管控政策、新能源指标等问题进行逐一指导性解答,调动多方力量帮助项目推动前期。召开全市政银对接会,积极组织推送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需求项目89个,已获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支持项目18个、额度7.7亿元。获得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共36个,下达上级资金6亿元。
二、优化审批服务。职能划转前,市本级共批复行政审批事项53项,其中包括项目建议书13项,可行性研究报告31项目,初步设计6项目,项目变更3项。5月26日,市发改委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举行了事项划转交接签署仪式,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审批、节能审查事项全部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标志着发改委成为全市第一个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移交的单位。事项划转后,市发改委主动帮助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承接职能,同时坚决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一是配合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审批工作,直到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能够可以独立开展审批业务工作,确保审批事项划转工作顺利完成过渡。在发改部门配合下,自事项划转后至9月末,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3项,其中建议书10项、可行性研究报告10项、初步设计8项、备案3项、节能审查1项、项目变更1项。二是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共同完善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互通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对全国261个地级市的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8月,我市城市综合信用排名90位,连续18个月位居自治区盟市排名第一。开展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守信践诺机制,依法依规按政策兑现政府承诺。制定了《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诚信政府建设专项提升实施方案》,将历年来做出的未兑现合同协议和优惠政策情况、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截至目前,优惠政策已累计兑现资金4096万元,完成整改22条。科左后旗、扎鲁特旗已全部完成兑现,市科技局已制定整改措施,科尔沁区、奈曼旗、开发区已制定兑现计划。通辽市拖欠纳入台账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已全部还清。
四、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减费降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梳理规范通辽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市政府、发改委、财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企收费开展全面检查,对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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