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结合2021年国务院大督查整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互查通报以及相关部门、媒体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辽市自然资源局于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狠抓落实窗口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二是强化各地履职担当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制定切实可行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统筹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科尔沁区、开发区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充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为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贯彻落实好不动产登记的各项工作制度,打造一支作风勤廉、素质过硬的登记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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