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角度出发,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仅用6天时间成功执结一起标的为62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尚某某与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经判决后,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共计620余万元。给付日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库伦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研究案情,认为该案涉及到企业,如何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被执行人又不因执行措施影响企业的发展是本案的工作重点。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请求立即划拨保全款项,但是因为财产保全后被执行人更改了企业名称,不能通过案件关联方式直接从办案系统内划拨款项,而被执行人因为企业授信和急需解除保全账户等原因请求执行局快速结案。因被执行人保全账户的开户行远在江西,如果通过委托执行或现场划拨等方式会导致用时过长,对被执行人经营造成影响。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困难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现状,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电话约谈双方当事人,通过不断地的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及时筹借资金将涉案标的款全部打入执行案款账户,执行局通过案款账户将标的款打给申请人的同时立即解除被执行人的账户保全,在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到场的情况下使案件得以迅速执结,未影响到被执行人的企业授信贷款。
“执行提速就是为企业减负。”库伦法院在执行工作方面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慎适用执行措施,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方式为企业争取经营发展的空间和时间,在彰显人民法院公正文明执行的同时,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这家法院执行局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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