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放管服”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无车承运企业取票难、成本高的问题,促进该业态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保税区)税务局出台无车承运企业代开发票方案,多措并举解决了无车承运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取票难、成本高,有政策、难落地的问题。
一是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企业成本。物流成本50%以上来自于实际承运人的人工费、车损费和燃料费,实际承运人将这些成本打包,到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无车承运人,无车承运人抵扣进项。此举既解决了无车承运人无进项抵扣的问题,也解决了无车承运无票列支成本的问题,大大降低了无车承运企业的实际税负。
二是简便易行实惠纳税人。根据运行方案,个体司机可签署委托协议,委托无车承运人到税务机关代理各项税务事项,无车承运人可按月或者按季汇总司机的运单,进行汇总开票,减轻了个体司机的办税负担。
三是规范管理,有效提高征管质量。税务机关委托无车承运人采集司机的各类信息,司机委托无车承运人代办各类涉税事项,通过无车承运人的“搭桥引线”,进一步简化了办税流程、提升了办税的效率,通过无车承运人这个“有力抓手”,对物流行业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提升征管质量。
目前,无车承运企业在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备案16家。自2019年1月份起,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84张,代开票部分开票金额合计29404.74万元,应缴税费额合计1078.42万元;无车承运企业合计申报缴纳税款1347.34万元,两项累计缴纳税款2425.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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