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更新执法理念,倡导树立“三并原则”,在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原则性和威慑力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增强灵活性和有效性,以执法观念的更新带动执法效能的提升。
处罚引导并重,倡导科学执法。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把增进社会效益放在突出位置,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切实树立“处罚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多办民生热点案件”的理念,推进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科学执法办案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提示警示并举,督促自律经营。积极推行事前提示制度和案前警示制度,向轻微违法业户下发政指导意见书,督促企业守法、规范、自律经营。在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时,鉴于当事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要督促当事人在案发后主动整改并落实到位,从而不再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责令改正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责令改正。
回访教育并行,遏制二次违法。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积极推行行政处罚企业回访制度,对行政处罚过的企业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上门宣传教育,及时发现违法苗头,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原标题: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理念丰富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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