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多头跑等问题,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今年积极梳理办事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事项“一次办”。
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立即予以备案,不进行事前实地核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备案事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等业务标准要求以及是否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开展维修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
据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业务将全面进驻各旗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将“我要开修理铺”作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大力推进,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机动车维修市场的活力,更好地维护合理公正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记者 黄景莲)
原标题: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推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事项“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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