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9月17日电 为进一步优化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系统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涉农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效、优质、便利的服务,乌兰察布市农牧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以“减”促“放”,深化简政放权
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该局始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定期对该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动态调整后,该局权责清单从244项削减到103项,压减58%。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该局按照中央、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逐条认领改革事项,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并对涉及该局的改革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农牧业“证照分离”改革有效落地。
以“规”促“管”,强化监管力度
依法实施涉农涉牧企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18-2020年,全市查办的一般程序农业违法案件112起,其中2020年查办58起,没收违法所得6.73万元,罚款33.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77万元,为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生产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优”促“服”,优化服务流程
制发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目标和任务,全力营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农牧业营商环境。
积极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实。调整成立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行政审批工作“三集中三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和审计科。将分散在局属各科室站所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至局法规和审计科(行政审批科)行使,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常年派驻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窗口工作。
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强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该局以派驻窗口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为切入点,优化审批流程,筑实审批服务,在审批环节上做“减法”,在审批效率上做“加法”,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压缩办理时限55%以上。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并制作了二维码,在服务窗口公开,切实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推行农牧业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工作。制发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工作的通知》,编制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局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发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