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3月30日电 近日,化德县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一起个体工商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就拿到了民事调解书,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使用一天时间,跑出了民商事纠纷解决“加速度”。
2019年,被告梁某欠原告化德县某便利店7000元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迅速分析案情,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考虑到原告小本经营,欠款金额也比较小,为第一时间化解纠纷,加快办案节奏,承办法官当天就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经过讲法释理、耐心调解,从情、理、法三方面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30日内给付原告欠款7000元,法院当场就向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高效化解了民商事纠纷。
化德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来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基本原则,面对涉案标的小,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适用庭前调解,推动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极大缩短了诉讼时间,为当事人减少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张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