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深入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结合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以打造“全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更好服务和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为宗旨,以“对标先进、追赶超越”为工作理念,多措并举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服务水平再提升,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最佳发展环境。
——突出6个重点方面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乌兰察布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乌政发〔2022〕31号),确定了全市今后一段时期优化营商环境6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建立一张任务清单”,对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全部任务做到“照单全收”,同时对照国家创新试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具体任务;二是“制定一套整改台账”,将针对2021年度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对标最佳经验做法进行整改;三是“打造一个‘数智化’服务系统”,全面对照广东省等先进地区数字政府建设经验,结合自治区要求及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情况,打造“平台+数据库+应用+保障机制”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四是“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重点针对我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产业方向和“两会”确定的具体任务目标,分领域完善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并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方面制定相关保障政策;五是“开展一场‘对标赶超’行动”,将对照《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18项指标创新做法及改革亮点,选取各指标典型城市经验做法逐项学习借鉴;六是“建立一套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开展全面、系统、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落实188项主要任务
制定《乌兰察布市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任务清单》,覆盖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全部任务,同时围绕《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对照国家层面优化营商环境最新举措要求的具体任务,共梳理188项优化营商环境主要任务。同时,为强化任务落实,对每项任务均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并建立调度、通报、销号、社会评议等工作机制,以及市级分管领导同志督办、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盯办落实的工作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项任务都能取得成效。
——实施609项具体举措
针对《乌兰察布市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任务清单》188项主要任务,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统筹部署,对各责任单位提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主要负责人逐项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等10项明确要求,要求各责任单位逐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同时,对各责任单位提出的举措均由分管市领导研究审定,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各责任单位分领域专题研究、市级各分管领导同志亲自谋划的工作机制,最终围绕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确定实施609项具体工作举措。截止目前,已有71项举措基本落实完成,80%的具体工作举措预计可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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