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政府热线指挥服务中心通过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成问题清单,制定为群众办实事“三问”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七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公布上一批问题办理结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第二十七批“三问”活动问题清单
1.集宁区恒大名都小区信号覆盖弱,希望有关部门增建基站,扩大覆盖范围。
2.集宁区幸福广场北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希望尽快解决。
3.集宁区宝华佳苑小区回迁房至今无法入住,希望帮助解决回迁房入住问题。
4.集宁区电力小区缴纳天然气安装费,但至今未安装,希望相关部门帮忙解决。
5.集宁区维多利华府小区物业公司要求住户将停车费和物业费同时缴纳后才允许车辆进入地库,希望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实解决。
6.集宁区瑞宁名苑小区存在排污管道堵塞、用水高峰期住户室内停水、顶楼房屋漏水等问题。
7.集宁区二中住宅小区开发商不予居民出具大权证,无法办理房本,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解决。
8.察右后旗福泰小区仍存在小区大门未安装、小区电梯一直未运行等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9.察右后旗大六号镇石材加工厂切割大理石,导致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0.卓资县十八台镇骆驼脖子村网络信号弱,希望有关部门增设基站,扩大覆盖范围。
第二十六批“三问”活动问题清单办结情况
1.集宁区巨德新城C区内未安装光纤,住户无法办理宽带业务,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办理情况:集宁区住房保障中心已协调运营商在该小区安装了光纤网络,住户可以办理宽带业务。(责任单位:集宁区政府办)
2.集宁区福华小区交付几年后仍使用临时用电,小区频繁停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尽快解决。
办理情况:集宁区供电分局已对该小区内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完善,预计9月份接入正式用电。(责任单位:集宁区政府办)
3.集宁区瑞丰悦园小区附近大部分公用停车位被“僵尸车”占用,周边居民停车难,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整治。
办理情况:集宁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区域停车位进行全面排查,将长期占用公用停车位的车辆全部清理,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停车位不被违规车辆占用。(责任单位:集宁区政府办)
4.集宁区殡仪馆服务中心存在乱收费行为,希望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核实处理。
办理情况:集宁区市场监管局已重新核定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并要求殡仪馆服务中心全部经营项目价格进行公示。(责任单位:集宁区政府办)
5.集宁区景天芳园小区开发商多次延期交房,业主至今无法入住,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办理情况:集宁区政府已责令相关部门对该小区的配套设施进行完善,目前水、电和下水管道已接通,供热管道正在连接中,预计8月初可交付使用。(责任单位:集宁区政府办)
6.丰镇市巨宝庄镇大红门养猪场经常散发恶臭气体,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整治。
办理情况:丰镇市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减少臭气排放。同时该公司计划建立沼液还田灌溉系统,确保沼液全部安全处置利用,实现生态循环模式。(承办单位:丰镇市政府办)
7.察右前旗达尔登大道与友谊大道交叉口路面有很多坑洞,群众出行不便,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修复。
办理情况:察右前旗住建局已对坑洼路面进行修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提升了居民幸福感。(责任单位:察右前旗政府办)
8.察右前旗万和小区物业以住户未缴纳物业费为由限制购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核实处理。
办理情况:察右前旗住房保障中心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停止“捆绑收费”。(责任单位:察右前旗政府办)
9.兴和县旧城皮革厂附近的平房区已停水多日,希望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办理情况:兴和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对供水管道进行维修,现已恢复正常。(责任单位:兴和县政府办)
10.兴和县农业园区不按规定排放污水,污染周边环境,希望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核实处理。
办理情况:兴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工,对沟渠内存放的废水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态、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兴和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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