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司法公信建设工作任务,做实执法司法信息公开公布,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严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公开执法权责清单。系统梳理公开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权责清单事项785项,对动态调整的清单事项及时对外进行公示。
二是公开办理犯罪记录查询。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于6月初在“平安乌兰察布”公众号上线运行“互联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功能。截至目前,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累计受理线上申办业务1769条。
三是公开执法工作情况。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内蒙古公安机关案件执法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非涉密行政处罚决定全部脱敏审核后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外公开,截至目前已公开行政案件3652起,依法不予公开5起,案件当事人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后可以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实现“点对点”向案件当事人公开执法过程和结果信息。
四是开展案件执法公开巡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针对全市公安机关案件执法公开情况巡查,并通过预警提示督促各地各部门推进整改,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监督问题通报》10期,严防发生应公开未公开、超期公开、个人身份信息脱敏不完善或未脱敏的情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