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乌兰察布市各级各部门针对重点领域集中发力,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优质的服务。
现将近期乌兰察布市优化营商环境采取的新举措汇总如下,便于企业、群众了解掌握。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推行“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简易注销1个工作日内办结。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对微小型、低风险项目推行“简易”审批,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施工许可,4个工作日完成联合竣工验收。
报装业务从受理到办结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报装全流程环节压减为6个。
图片确保低压居民用户在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接电,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在6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单电源用户在22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双电源用户在32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接电。
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实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承诺制,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推进不动产信息化建设,“四城通办”系统已实现呼包鄂乌异地业务受理。
实现纳税人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全市网上申报率达99.05%,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压缩至2小时内办结,全市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推广率达97.42%。
实现全部12项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受理,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全过程无纸化申报比例达99.7%,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数量由86种精减至44种。
充分发挥国有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担保费率由1.5%下降至1%。开发了“机具贷”“存货贷”“青储贷”“活畜贷”“联保贷”等系列金融产品。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在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建设代办点。
“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和信用承诺制度正式建立,各级政府部门向社会作出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进一步强化诚信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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