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9月3日电 以规范引领执行实务,以制度清除执行掣肘。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体现执行规范化、信息化,突出执行强制性,多措并举促执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涉营商环境执行案件”的摸排工作
通过摸排与自查发现问题,完善工作流程。乌兰察布市中院及时就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执行合同”部分内容展开调研、整改,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查,排查出26件涉企业执行类未结案件,列明台账,总结未结原因和相关问题,分析对策并实施。
2021年3月3日,结合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聚焦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改善营商环境,经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涉企业”执行未结、终本案件异地专项核查活动。核查中,要求未结案件实行“一案一台账一说明”,并梳理执行难点、确定下一步执行方案。此次核查对摸清此类案件底数、找准执行存在掣肘和分类精准施策,具有指导性意义;尤其是针对问题开展核查,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执行规范化进展。
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执行工作中,乌兰察布市中院坚持杜绝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对生产经营中的企业采取“活查封”,尤其是对疫情后复工复产的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尽量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促成执行和解或达成分期履行协议,避免因适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执行强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试点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规范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院党组同意,乌兰察布市中院从自治区高院公布的全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中选取2家网拍辅助机构从事网拍辅助工作,2020年共委托网拍事项3起,涉及标的物23件,挂网上拍数量同比上升39.13%,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财产处置效率
引入“悬赏执行”制度
推进执行案件的解决,调动社会各界力量。2020年12月,乌兰察布市中院依当事人申请,并提交执行悬赏保险合同,对长期执行无果的案件发布了悬赏公告,凡举报被执行人行踪或其财产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将由保险公司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并对于举报人员的身份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该举措实属解决执行难的配套制度之一,悬赏执行制度与保险相结合,可以有效降低申请人的维权成本,避免增添其新的经济负担,还可以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有助于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突出执行强制性,完善执行搜查方法
依法突出强制性,维护司法权威。2020年8月乌兰察布市中院对一涉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企业集中采取搜查措施。执行搜查分为准备、实施和后续三个阶段,在搜查准备阶段,执行法官对存在不配合执行行为、隐匿证据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等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制作搜查方案和应急预案,报请院长签发搜查令;在搜查实施阶段,由执行局抽调法警配合,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连线监督并全程录音录像,开展现场搜查工作,并制作扣押物清单各方留存;在搜查结束后,被执行人出具了《具结悔过书》,并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三起案件已全部执结。在搜查工作中,乌兰察布市中院一方面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注重工作留痕,另一方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追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平衡统一,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完善执行工作制度,规范执行行为
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执行工作水平提升,并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执行工作反映的问题。2021年5月份,市中院制定出台《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置审查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系统管理制度(修正)》,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执行案款收支流程。
规范行权,高效执行,确保打通司法裁判“最后一公里”,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便民、快捷地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