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1月24日电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理念、方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兴安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近年来,兴安盟把开展“减证便民”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针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或者社会反映强烈、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率先推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兴安盟不仅高质量完成了“规定动作”,而且精准的完成了“自选动作”。经过政策解读、会议推进、单位上报、反馈沟通、集中审核、统一规范等程序,梳理汇总证明事项164项,其中保留证明事项107项、取消1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38项,形成盟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取消清单和推行告知承诺制清单“三个清单”,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目前,兴安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切实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盟自然资源、财政、应急等执法部门,同一系统上下“同频共振”“一盘棋”,实现了六个旗县市证明事项内容一致、数据统一,大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