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3月25日电 兴安盟委、行署站在落实政治要求、完成政治任务的高度,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各项政策。2月1日,自治区营商环境3.0方案正式印发后,按照盟委、行署工作安排,盟发展改革委第一时间组建专班、明确专人,深入研究学习3.0方案各项举措,针对自治区3.0方案提出的5个方面、27个重点任务、181条政策举措,参考鄂尔多斯、包头等区内营商环境先进地区工作举措,借鉴北京、上海等区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过10余昼夜的连续作战,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兴安盟落实自治区3.0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
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制定期间,盟委、行署领导全程参与、亲自指导,多次对落实措施提出明确修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落实举措,盟行署连续召开3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密集指导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围绕3.0方案提出的181项政策举措,对标全国全区先进地区,兴安盟研究制定了体系完整、操作性强的400条落实举措,逐条明确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包联领导,确定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全力推动3.0方案各项任务落实无死角、无盲区。
兴安盟将以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为契机,在“五减一优”的基础上,以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全流程网上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实现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推动全盟营商环境实现大幅度提升,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