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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建立实施招商代理人制度

2023-02-20 09:55:42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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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已至,万物始。面临新一轮的经济比拼,招商引资工作也进入“白热化”阶段。近日,兴安盟委、行署结合近期印发的《兴安盟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办法》建立兴安盟招商代理人制度,确保项目全流程服务和项目前段招引“两手抓、两手硬”。

  据了解,兴安盟积极响应自治区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资金到位提出的要求部署,坚决落实招商引资“全员抓、抓全员”工作要求,将全盟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速工作目标在自治区15%要求基础上增加了五个百分点,全力推进保障全盟经济运行“开门红、全年稳”。

  兴安盟将借助社会面的市场化招商力量作为工作重点,全力开辟新平台、新渠道,坚持以项目落地、资金到位的鲜明结果为工作导向,加力推进实施代理招商、以商招商新模式,持续拓展驻外区域经济合作联络处平台数量,提升合作质量,对落地项目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和奖励,充分体现兴安盟招商引资的诚心和决心,扩大兴安盟招商引资工作的朋友圈、资源圈、资本圈、合作圈,不断延伸招商引资工作触角,切实激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截至目前已与12家商协会达成招商合作。

  同时,兴安盟正在积极研究出台针对各地各部门以及全体干部的招商引资考核激励办法,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按功绩、论座次”,对个人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记功和嘉奖。逐步构建起由传统的政府招商转变为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盟内盟外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的立体化招商格局。(记者 高敏娜 实习生 李健萍)


素材源:梁婷
编辑:魏源
审核: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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