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8月10日电 今年以来,兴安盟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围绕寄递物流、长租公寓、民宿、网约房等新业态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治安管理,推动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实地调研等工作,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先行先试工作经验,总结形成“6+5+4+5”工作法,持续深化公安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有效地服务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
应对风险 向“盲区”亮剑
随着民宿、日租房等住宿业态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各种风险问题乱象丛生,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相应管理规范,行业监管依据不足,力度不够,又无明确监管部门,易成为社会治理的一处“死角盲区”。针对这种情况,兴安盟公安局经过工作实践、调研,不断调整工作方法,综合施策,建立推行“6项工作措施+5种责任落实+4种整治向度+5项管理机制”工作法,归纳出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预防、深入整治,全面推动住宿新业态健康发展。
优化6项工作措施 着力强化监管实效
优化系统使用,依托治综系统预警处置模块督促各地及时进行报警处置,通过旅馆业入住系统比对入住人员,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优化举报核查,对群众举报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出动辖区派出所民警进行核查处理。优化巡逻检查,日间社区民警、夜间值班民警,联合群防群治人员共同巡逻,排查可疑人员身份信息。优化网上摸排,通过微信、抖音、旅馆业软件等网络平台,检索日租房、民宿等住宿信息广告,掌握辖区住宿新业态情况。优化视频巡查,通过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进行视频巡查,重点巡查进出人员频繁、复杂、易发案的公寓,分析研判视频巡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楼层加大清查频次。优化简化程序,参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对民宿行业实施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材料,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同时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核发由纸质版升级为电子版,可全程网上办理,发放电子证照。
深化5种责任落实 创造安全宜居环境
落实民警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将辖区内旅馆业、公寓进行分片定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民警包联责任制。压实业主责任,压牢压实业主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住宿登记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物业责任,推行建立专职保安员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对来访出入人员进行问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送公安机关,有效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发挥群众监督责任,汲取枫桥经验优势,激发群众主观能动性,积极监督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预防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加强部门管控责任,联合消防、综合执法、住建等单位,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防演练,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开展4种整治向度 强力震慑违法犯罪
清查整治短租房,深入辖区开展排查,梳理短租房底数,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清查整治旅馆业,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未落实旅馆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规定等违法行为。清查整治流动人口,联合网格员、义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对旅馆、出租房屋等场所进行摸排,逐一登记,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对未按规定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教育、处罚。打击整治违法犯罪,开展“扫黄铲赌”专项行动,强化线索收集,加强案件侦办,强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打造5项管理机制 筑牢风险防控体系
完善巡查管控机制,通过开展网上网下巡查,加强日租房、民宿等住宿业态管理,精准掌握旅馆业情况,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检查监管机制,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集中行动的方式开展治安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风险隐患。建立督办约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旅馆内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涉黄涉赌等重大案件的辖区,严肃通报约谈相关负责同志,督促严格倒查整改,对于有关人员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推行联动配合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与消防、住建、市场监管、文旅等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共同进行管理。推动宣传教育机制,使用网络平台发布宣传信息,组织宣传活动并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
兴安盟营业中旅馆共1100余家,其中民宿100余家,均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发放旅馆业接待未成年入住“五必须”告知牌1500余个。自新修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来,成功防范了20余起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可能遭受侵害的事件,排查用于经营旅馆的自建房502家,通过旅馆业系统预警模块抓获网络逃犯151人,取缔未经许可经营的日租房、短租房100余户,对104名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280家旅馆进行了检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50余处。
下一步,兴安盟公安局将积极适应新业态领域发展,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加强和改进新业态领域治安管理,对准需求、精准发力,夯实平安之基,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以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