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1月10日电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落地,兴安盟探索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打破社会投资类项目的限制,将用地清单的服务范围扩展到开发边界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清单整合了“一次告知、办事指南、帮办代办、区域评估成果应用”4项便民政策,为企业提供准确有用的“用地清单”信息,指导企业报建审批、验收等环节工作的衔接畅顺,提升项目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兴安盟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14个行业主管部门39类管理事项的管控要求纳入清单,包括发改、生态环境、地震、文保、水利、自然资源、气象7个部门的10项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告知承诺办法,以及国安、人防、应急、住建、林草、供电公司等部门的29类审批、普查事项的管控要求和审批、验收要求。同时,还在兴安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中建立了“用地清单”模块,模块中预置了各部门的管控条款、审批和代办人员信息。在土地供应前,自然资源部门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组织各部门按照统一流程,明确给出具体地块的管控要求,形成一张清单,在挂地公告中进行公示。购地单位可以在购地前全面了解用地信息,并可根据办理人员信息进行具体业务咨询。土地供应后用地清单同步推送给帮办代办员,指导帮办代办员主动靠前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