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安盟突泉县居民李女士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在不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场共同申请的情况下,成功在突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行申请办理了其位于突泉县晟嘉新城小区的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业务,并于当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兴安盟首例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业务。
新年伊始,兴安盟不动产登记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抢前抓早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新举措——新建商品房个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为新的一年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起好步、开好局。
“该业务开展后,房地产开发商可事先签署《授权声明》并发布公示,随后购房人可在无房地产开发企业陪同的情况下,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此项举措让开发商跳出了此前需要‘销售一套申请一套’的繁琐工作模式,节省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同时避免了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配合或经营不善,导致购房群众无法单方面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问题的发生,让老百姓实现自己的房子自己办证,使广大购房人切实感受到不动产登记服务的优化。”兴安盟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书敏说。
为全面化解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配合、经营不善导致的购房群众无法单方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的“烦心事”,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已于1月2日发布了关于《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目前,兴安盟已有3家房地产企业的5个项目,提交了由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授权声明和申请书,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下一步,兴安盟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全盟范围内积极推广,争取推动该项目早日实现兴安盟6个旗县市全覆盖。(记者 张伟男 通讯员 额尔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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