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安盟财政局全方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发展。在全国第19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上,兴安盟财政局获得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政府采购先进监管机构”荣誉称号。
强化监督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兴安盟财政局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对采购计划的控制。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禁止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严格把关采购前期控制价评审,减少不必要的采购支出。2024年前3个季度累计节约采购资金6124万元,采购节约率达到2.4%。
释放融资红利,助企纾困解难。兴安盟财政局坚持改革创新,探索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新模式,广泛推广和应用“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2024年完成采购融资20笔,融资额度达到4268万元,同比增长2655万元,合同融资项目同比增长165%。此外,兴安盟财政局还积极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积极对接金融机构,主动告知供应商“政采贷”政策,讲解合同融资中常见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兴安盟财政局组织全盟各预算单位预留采购份额,截至目前,兴安盟已超额完成“832”平台采购任务,平台已完结交易额813万元,超过预留份额152.43万元。对预留份额较大或支出进度较慢的单位,兴安盟财政局进行“一对一”督导,鼓励采购单位按照就近、经济的原则,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推行异地评标,力促提质增效。兴安盟财政局积极推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打破地域限制,为中小企业降低交易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与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等东部5盟市共同参与的县域间远程异地合作联盟,解决了兴安盟评审专家数量不足、专业类型不均衡等难题,进一步增强了评标透明度,提高了评标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李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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