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4月22日电 为进一步提高兴安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思维能力,推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职工权益,全面完成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巡视整改任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兴安盟司法局在盟委党政大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举办了“兴安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治培训班”。
全盟各企业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174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其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共22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兴安盟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刘思哲以《涉企法律讲座——风险与防范》为题,从涉企犯罪风险与防范、劳动用工和合同与侵权三方面讲解了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这些法律风险。刘教授在讲课过程中结合大量实际案例以案说法,通俗易懂,各参会人员深受启发。
兴安盟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苗善华主持培训。她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脚踏实地,认真开展好企业法治培训,各企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担负起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培训的责任;各企业要开展好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的法治培训。
今年以来,兴安盟司法局高度重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出台了《兴安盟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旗县市、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纷纷开展了法治培训。截至目前,全盟共有485家企业开展了涉及宪法、民法典、涉企法律相关法治培训,1653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为全盟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