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内部督办,对苏木镇场与部门之间、两个或多个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的事项,分别按照属地优先和首接负责制的原则进行交办,对一时未办结或多次办理不满意的事项,建立督办台账,实行办结销号,必要时联系承办单位现场督办,有效减少了推诿现象。
二是升级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请旗领导批示,政务服务部门联合政府督查室升级为政府督办,办理情况直接报送有关旗领导,确保了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对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月通报,并将结果纳入了全年综合考评。
三是严格把控审核办结等关键环节,要求热线“工作站”实行办理结果上报前审核“专职化”,并在每月底对有异议的办理件进行集中研判,充分听取承办单位的意见后按工作标准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诉求得到公平公正办理。四是对承办单位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个是“解决好”,舍得人力物力财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就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列入规划和工作日程,限期解决。另一个是“解释好”,对一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受各方面因素制约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来电人做好说明和解释,尽最大努力争取群众理解。
原标题:东乌旗抓政务服务领域督办落实,提高办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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