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7月16日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理流程和环节,近日,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和《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实施意见(试行)》。全盟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时限将分别压缩至8个和27个工作日。
《实施意见》将除涉及特定区域外,企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无地下建筑、总高度小于12米、单层高度小于6米且不超过二层功能单一的房屋建筑工程纳入实施范围。为了推动具体工作,《实施意见》还拿出了分量十足的“干货”,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合并为工程许可一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同时,取消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取消施工图审查;取消强制监理要求;主动提供市政设施报装接入服务。
《实施意见》中提出,项目前期由项目实施主体编制改造方案,旗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出具审查意见。联合审查通过的改造方案,可代替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联合审查意见可代替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改造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两类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出台后,该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将细化出7种类型,实现飞跃式的提质增速。同时通过“一站式”管家服务,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审批效率将持续提升。(华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