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自治区直属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自治区直属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金1.5亿元,支持15所自治区直属高校开展基本科研活动。
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方向主要包括: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立足全区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继续发挥好财政职能,支持自治区直属高校开展基本科研活动,助推自治区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实施好“六个工程”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原标题:累计下达1.5亿元,支持自治区直属高校开展基本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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