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宏网内蒙古联合主办“民营经济赋能内蒙古”网页专栏推出《丽丽政商桥》系列访谈节目,助力政企沟通,共话经济发展。在这里,我们将搭建起一个桥梁,让政府的声音能够传递给民营企业,同时也让民营企业的需求和关切能够上达政府。每期我们都会邀请来自政府部门的领导或民营企业代表,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推动内蒙古民营经济的发展。
本期嘉宾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武剑。
主持人:武厅长,首先,我们想具体了解一下,财政厅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有哪些财政政策和措施?
武剑: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民营经济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自治区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今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个文件非常具体,非常实用,大家都说这个文件针对性很强,拿着就能用。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支持政策,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二是贯彻减税降费政策;三是疏通企业融资瓶颈;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加快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措施,积极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纾困解难等功能,探索在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加码惠企助企政策体系等方面协同发力、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发展赋能,坚定不移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当前,我们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遵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要求,针对我们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做好扶持民营经济的各项工作。
主持人:非常感谢武厅长简明清晰的解答,第二个话题是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财政部门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是如何落实这些具体措施的?
武剑:在这方面,自治区财政厅始终围绕自身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的作用,真金白银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健康发展,作出实打实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促进产业升级。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6亿元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其中,支持自治区19户科技领军企业发挥创新“排头兵”作用,落实科技“突围”工程;支持自治区414户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挥企业创新“主力军”作用,提升创新能力;对859户自治区企业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开展研发活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动力。安排上市奖补资金4000万元,助力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我区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截至目前,已经拨付上市奖补资金350万元,支持6家区内企业上市融资。
二是着眼减轻企业负担,支持轻装快行。201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我厅认真落实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提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2024年,我厅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6月底,全区为0.9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6亿元,惠及职工38.7万人。
三是疏通企业融资瓶颈,降低融资成本。我厅认真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截至2024年6月底,已提前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55亿元。继续发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和企业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的示范性和普惠性,这两支基金由我们自治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管理运作,截至2024年6月末,“两支基金”新增投资项目3项,投资金额1.79亿元。
四是多点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全面拆除中小供应商参与市场竞争的“门槛”,建成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推进“网上办、一次办”,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投标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少企业重复支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显著降低。支持诚信建设投诉窗口,支持我区民营经济服务热线96888的建设,将民营企业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落到了实处,为妥善受理民营企业诉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更高标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惠企助企资金直达快享,2024年,我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暂行办法》,坚持让政府相关部门多做工作,让企业少跑腿、少跑路,将中央下达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部分对下惠企专项资金调整为自治区本级列支,不再逐级下达盟市旗县,实现惠企资金由自治区本级直达企业。目前,自治区级项目库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实现互联互通,2024年第一批纳入惠企直达范围的项目资金8.68亿元已由自治区层面直达企业。
五是加快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地方各级财政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尽一切力量加快推进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工作,顺利实现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无分歧部分按时清零,全力推进监测平台内拖欠企业账款2023年底前清零。同时就是防新增,为进一步建立防范新增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我们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自治区清欠专班,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新增拖欠账款,确保新增拖欠账款动态清零。同时建立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边清边欠”“前清后欠”问题,我们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健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