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赤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的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抽查计划进行细化和补充,能联尽联,统筹制定本地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各部门要按照DB15/T2463-20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五、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调度通报各相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年度抽查计划完成情况。
附件:赤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 “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打印版.xlsx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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