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4〕2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
鄂尔多斯市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先后出台五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出近千项改革举措,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在深化拓展前四版、稳步推进第五版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迭代升级,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打造更高水平“蒙速办·鄂能办”政务服务品牌,进一步打响擦亮“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助力“六个工程”和“三个四”工作任务见行见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以实现各类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的,通过“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推进“标准迭代、措施迭代、服务迭代”,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打造与我市功能相适应的企业发展生态,深度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提升履约践诺的诚信度、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市场环境的透明度、法治护航的公信度、企业家的美誉度,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二、重点任务
(一)找差距补短板专项提升行动
1.优化完善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高效运行,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推动破产审判合议庭高效运行,大力推行“执转破”,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做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深化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年度执法报告公示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2.优化升级制度。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探索建立执法“观察期”制度,推行首次违法预警提示、轻微违法告知承诺、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柔性执法制度。全面归集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提高电力基础设施运维质效,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定期公布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
3.优化提升平台。在“企业开办”一件事中,取消税控设备发行、发票票种核定、发票专用章,登记后自动赋予数电发票额度,持续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应用。加强登记相关信息共享应用,拓展市、旗区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四城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健全完善“智慧法庭”,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模式。启动实施“行走的医院”项目,提高基层卫生室科技化智能化装备水平。
(二)对标世行标准专项提升行动
1.市场准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打造规范、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体系,不断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共享度、便利度。组织做好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工作,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强化经营主体登记数据分析应用,提升一般企业信息、企业统计数据等创业相关信息的线上线下可获得性和透明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参考。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生成“企业码”,实现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统一加载,为经营主体提供规范的身份验证及涉企信息出示、查询服务,支撑涉企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2.获取经营场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和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推动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在线办理。对特定项目可单独开展验收,允许项目局部先行建设使用。深入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信息协同共享,实现市和旗区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
3.公用设施服务。加大集成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便利度和满意率,助力“温暖工程”有序推进。全面优化提升水气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供应质量、可靠性和长期可持续性。推动配电网数字化改造,打造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数字化供电所样板,实现500条配电线路故障自愈。推广电力智能抢修模式,推行园区企业“开门接电”,推动新项目落地园区至少建成1个“开门接电”示范案例。
4.劳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统一和规范服务流程,为各类群体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服务。创建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及相关产业链集中度。深化劳动监察、仲裁“一口受理改革”,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服务等资源,持续提升劳动保障维权服务质效。
5.金融服务。着力化解融资难题,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不断提升普惠金融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落实“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高企业融资对接和贷款审批发放效率,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优化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登记和查询便利度。
6.国际贸易。立足区位发展优势,积极探索扩大开放新路径,助力自贸区创建工程实施,创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鄂尔多斯片区。积极推动组建中欧班列运营公司,启动中欧班列西线运行。推行出口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完善招商引资落地机制,全面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产业链招商图谱,建立招商引资市直产业链牵头部门“一对一”包联旗区和新签约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资金到位率考核工作机制。
7.纳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创新服务举措,延伸服务触角,推动纳税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及工作程序。对市、旗区两级重点项目推行“一项目一团队”的全流程管家式涉税业务指导服务。建设“云税辅导中心”,进一步提升涉税服务能力,在人口相对密集的苏木乡镇、嘎查村设立云税辅导点,便利边远地区纳税人、缴费人。
8.解决商业纠纷。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提升解决商业纠纷能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功能,提高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商事纠纷的案件数量。建设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完善法院专职调解员机制,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
9.促进市场竞争。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力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能力,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对全市本土知名品牌集中开展联合保护活动。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检管理。建立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一揽子交易”。建成并应用工程建设招投标监测预警数据研判系统,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10.办理破产。持续提高破产办理质效,为企业高效重整和有序退出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依法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建立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信息共享、在线查询机制。加强破产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进破产财产解封处置便利化,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式。建立健全重整机制,加大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力度。积极探索预重整、简易重整制度,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府院良性互动的预重整机制,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三)暖城暖企专项提升行动
1.政务服务。强化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推动优质的政务服务惠及更多经营主体,提升政策落地工程实效。搭建全国领先的12345热线接诉即办数智一体化平台,打造更加智慧、便捷、高效的暖城总客服。积极开展“信用+”审批,推行“信用+秒批秒办”“信用+容缺受理”“信用+告知承诺”审批服务,优化提升“蒙速办·鄂能办”移动特色应用,强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内容供给,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向园区延伸。建立帮办代办领导包联、项目专员服务机制。加快创建“无证明城市”,拓展身份“电子码”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范围。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推动、免申即享”,在政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区。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对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强化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2.诚信建设。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全方位打造“诚信暖城”品牌,切实以信用体系建设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府带头讲诚信,开展政府守信践诺再提升行动,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履约践诺的营商氛围,打造诚信有为的政府形象。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建立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跨行业跨部门联动机制,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大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力度,推动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诚信教育、集中提醒和业务指导工作,持续减少失信主体存量,控制失信主体增量,改善提升商务信用生态环境。
3.市场监管。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制定印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在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领域,建立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推行“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等新模式,统计分析高频执法处罚事项,总结经营主体高频触碰事项清单,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4.政企沟通。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问政于企、问需于企,完善“专线”“专区”“专人”沟通机制,推动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12345热线平台为企服务专线作用,全渠道7×24小时受理企业诉求。持续推进企业服务事项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为企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实施“万名干部助万企行动”,组织优秀干部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提振信心、稳住经营、加快发展。扩大“营商环境体验官”范围并形成长效制度,提升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穿透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城同心谈”政企沟通活动,丰富政企交流沟通的渠道和载体。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主体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拓展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渠道。开展“暖城·暖企”专项行动,有效帮助辖区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四)创新提质专项提升行动
1.创新创业。全面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扎实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培育、标志性科技项目示范等8个行动,全力做好科技重大项目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大科学装置申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工作。落实好鄂尔多斯市科技人才系列政策,引育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培育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2.宜居环境。聚焦城市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养老服务、公共医疗服务、综合立体交通6个测评维度,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暖城鄂尔多斯”城市品牌形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工作,助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推动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构建高质量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创建第二批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实施县域高中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圈”,优化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不断优化公共医疗服务建设,各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开设夜间门诊。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服务水平,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开展鄂尔多斯市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巡网融合)工作。
(五)产业发展保障专项提升行动
1.安全生产保障。营造稳定有序的安全环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启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全面运行鄂尔多斯市智慧应急平台,高水平建成、做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加快推进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处置实战实训基地、自治区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
2.金融环境保障。营造稳定安全的金融环境。全面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明显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健全债务常态化运行监测、风险防控机制,有力有序化解存量政府债务,确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开展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行动。
3.要素环境保障。鼓励园区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不断完善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全面构建青年友好、家庭友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和工作生活环境。在园区各类企业持续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土地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增加“标准地”用地类型,扩大适用区域,各旗区均实现“用地清单制”+“区域评估应用”+“标准地”等政策组合应用。按时完成2024年度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任务。
4.服务环境保障。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周期优质服务。制定经济开发区(园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导则,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设置园区政务服务站点,当好贴心服务“超级店小二”,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强化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政策服务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建立园区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体系,成立调解中心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园区法治共建委员会,帮助园区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建立招商项目谋划、项目谈判、项目签约、项目落地、项目服务、项目退出、奖惩考核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旗区协同配合、全民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高位推动、高频调度各项工作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意识,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细化提升举措,加快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二)统筹协同联动。坚持“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继续实施数字化调度,加强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与业务单位、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市直单位与旗区之间的沟通对接和协作配合,把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与优化营商环境其它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助力“六个工程”稳步推进。
(三)提升为企服务。要健全系统性归集企业诉求、解决类型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损坏营商环境问题的督查和曝光力度。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挖根源、标本兼治,把“找问题、建机制、求实效”贯穿到为企服务全过程,构建化解问题工作闭环,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
(四)营造良好氛围。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全媒体宣传,进一步增强“蒙速办·鄂能办”政务服务品牌和“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及宣传。市、旗区两级媒体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和阶段性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挖掘生动故事,有效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公共传播,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附件: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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